难以言喻。
所以需要通过这种活动来提醒自己的这副壳子:我还没死呢。
对了,我现在刚刚做完这项活动。
我很是中意这种,并不规则的线条型的伤口——线条其实孕育着无限的可能,在线条的下面,谁知道会隐藏着什么呢?
我们都是说不准的。
说远了,其实这种伤口还有一个优点,就是愈合得快——而且即使有时候没有完全愈合,也不至于使客人失了胃口,毕竟它还是有一种特殊的美感的。
我离不开它。
3讨厌
他又来了。
这是我听睡我邻床的阿凌说的。
我为什么知道是他呢?
因为阿凌说来了一个很干净的男生。
看吧,不止我一个人觉得他干净。
有人跟我的感觉一样的。——哈哈,也可能是我们太脏了吧。
或许这就是对于异类的天生排斥。
所以我说我讨厌他。
我自己也说不清这讨厌里,究竟混合了些什么?
嫉妒吗?还是鄙夷?或是不甘?
算了,不想这个问题了。
大概都有吧。
与其说讨厌他,不如说我讨厌那一瞬的对视——如果没有那次的对视,久在泥沼的我就会越来越习惯如此,甚至有时还会为多接单拿到的钞票而沾沾自喜。
可惜的是,这世上哪有如果?那次对视深深地把我睨进了地狱里——不,我一直活在地狱里,只是那时候看见他在人间,才意识到而已。
我才知道自己活得多么不堪,靠出卖肉体换取生存的资本。
人都经不起对比。这句话真有道理。
尤其是看到比自己活得好的,好一点还不觉得有什么,可如果好很多、天壤之别,就只感觉到被生活欺骗了一样。
悲哀的是,我怀抱着这种被生活欺骗的感觉,可却从没想过要改变一下。
我的想法总是与他人不太一样——小时候父母说这是有主见,——我现在因感受到这差别而愤愤,却丝毫没有拉近这差距的意图。
这想法确实清奇。和我一个屋子的人,阿凌、小代,还有彬彬,他们要么及其厌恶这种生活,想要早早赚够赎金把自己买出去,要么以此为乐,在一众老板贵客之间周旋得极妙。
他们那才是正常人的做法
。
我不正常。
我边艳羡着能见光的生活,又觉得这样的地狱也还算能待下去,没什么想改变的意思。
比起这地狱,“离开”这个行为动词更令我厌恶。
我厌恶一切动态的行为动词——会造成变化的。
我讨厌变化。